为贩卖毒品案成功辩护,嫌疑人无罪释放
来源:齐杰涛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4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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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14日,郑某某因吸毒且涉嫌贩毒,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公安局刑事拘留,被羁押于杭州市看守所。本律师接受郑某某亲属委托后,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会见郑某某了解案情,经了解情况,发现郑某某虽涉及购买毒品但是只是吸毒没有证据显示其卖的事实,随及时与办案机关交涉,并在此后又再次会见郑某某,更坚定了为其无罪辩护的想法。于是,随后齐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了《关于郑某某无罪的辩护意见》,经向办案机关和检察院提出意见,最后检察院认定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,撤销案件,2017年4月20日郑某某被无罪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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