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强迫交易罪犯罪嫌疑人成功辩护
来源:齐杰涛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12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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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8月,王某某作为某公司的员工因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强迫交易罪被某公安局拘留,并被某检察院批准逮捕,该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认为王某某符合组织、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几个特征,并符合强迫交易的犯罪特征,因此决定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强迫交易罪向某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,本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。王某某家属找到齐律师,请求其担任王某某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辩护律师。齐律师接受委托后,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,多次会见了被告人王某某,认为王某某不符合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特征,不构成该项罪名,随后齐律师多次与某检察院主办检察官沟通,检察院最终接纳了本律师的意见,决定仅以强迫交易罪向某法院提起公诉。随后,本案进入刑事一审程序,齐律师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的辩护,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不构成强迫交易罪,最后法院采纳了齐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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